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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來源google:同事 )

 

B部門新來的同事小小姐要離職了,小小姐是我前一間公司的同事,我離職後她也跟著回老東家去,過著每天九點上班午夜下班周末繼續加班的日子,附帶一提,她還有個五歲的小小孩。

 

當初B部門有缺請我幫忙注意人選我就想到她,因小小姐做事態度認真負責,我覺得很符合,她與主管面談甚歡,很快決定報到時間,到職後一開始還告訴我她好不習慣六點下班六點半就已經在家裡的情況,不過多了時間可以陪孩子,周末還可以全家出遊,她很開心。

 

結果才做兩個月要離職了?我和小主管都很訝異,大主管跟我們說,因為她覺得在我們公司不快樂....!?天啊聽到的當下我覺得很不可思議,再更仔細聽大主管說明。『 她說我們辦公室都沒有歡笑,大家也不會聊來聊去,也不會中午一起吃飯,都各吃各的,像她們以前公司都一群同事一起出去吃午餐到兩三點。』啊可以吃午餐到兩三點我也很羨慕...不過我想一個人吃 ( 孤僻症發作 )。

 

小主管說:『 可是我們辦公室一向都這樣,今天想跟誰吃就跟誰吃,不會刻意一起,雖然沒有很多人在工作時聊天,但向來也沒有誰跟誰處不好或排擠誰的情況啊,只能說大家要的不一樣吧。』

 

真的是大家要的不一樣吧,如果是我,寧可忍受機歪的同事和主管 ( 事實上我沒有這種同事和主管 ),也想要每天盡可能準時下班,因為對我來說最重要的就是工時正常,其次才是薪資待遇,最後才是公司環境。而公司不鼓吹加班文化,即使加班也可以補休,從我進來公司到現在加班的時數累積起來還放不到兩天,大家很講求工作量的平衡,老闆也秉持一個多勞多得,該休就休的原則,所以我待的很安逸。

 

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因為受不了同事搞小圈圈影響工作所以求去,第二份工作是秘書只須管好我老闆所以很自在,上一份工作同事間爾虞我詐每天挖洞給人跳 ( 但我沒有很在意 ),我一直都不覺得我去公司上班是為了交朋友辦同樂會。我的邏輯是:就算上班時和同事相處的再開心,也比不上我下班和與家人朋友相處的時間來的珍貴,所以我不要無意義的加班。

 

因為我就算搞到全辦公室都是我麻吉,我的工作還是要自己做,我出包還是要自己扛,下屬還是要自己帶,老闆要火我也不可能全體同事幫我連署求情啊。

 

不在辦公室交朋友是因為我覺得很麻煩,為什麼很麻煩?我碰過有些公私不分的同事與妳交好後會覺得我們是好朋友了,開始在有接觸的業務上擺爛、偷懶,要妳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我們是朋友,不要那麼嚴肅啦!』,那到時出包公司扣錢是扣妳的還是我的?而跟下屬太親暱,則有被看輕的風險,平常好慣了,板起臉來人家反而不把你當一回事。

 

還有一種馬上跟妳掏心掏肺講公司八卦抱怨公司不公的,我也謝謝避免接觸,畢竟我怎麼知道哪天她因為自己大嘴巴出包被清算時,我會不會也被她一起捅出來呢?再說她今天可以對不熟識的我大談其他人的八卦,那老娘改天一定也是她跟其他人聊天的題材,更重要的是我來上班不是為了把時間花在聽人吐苦水上的。

 

職場上相處好的,我叫那是好同事,但我不會把對方帶到我的私人生活來,會成為朋友,那是有一方離開公司後的事,只要在同一間公司或多或少就會有利益關係,有利益關係就得有所保留,對我來說,同事的標準只需要合作愉快就好,合作不愉快的,也不需要翻臉避而遠之就好。

 

最後希望大家都與同事合作愉快。

 

 

 

後記:
也有人問我怎麼沒去多關心小小姐、多問問她怎麼要走、或是多陪她一起吃午飯可能她就不會萌生辭意,而且還在人家任職最後一天休下午半天假,會不會太無情啊?
嗯~我覺得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更何況小小姐不論年齡還是工作年資都比我久,職涯上的選擇不需要特別向旁人交代這個道理大家都懂,合則來不合則去,她想找我談的話自然會找我,不找我談就代表她覺得這不關我的事。
可能小小姐真的很渴求有人來關心她這件事,但就算這樣..我還是覺得這是個人要去克服的問題。( 好吧我真的很無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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