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某事鬧得沸沸揚揚,網友討論往往比事情本身來的精彩,我不免俗八卦的跟進一下。

 

先說說我的立場,我這個人呢,只要不是做親人朋友,我是一點都不在乎私德這件事的反正我道德標準也是挺低的,比如說同事,只要對方可以把工作做好不影響其他人我覺得就一百分,管他下班後是不是去找小三不回家,說上司,只要他定時定量發餉,我也不會在乎他回家是不是打小孩老婆 ( 認真 )。

 

那大眾人物呢?這更沒有利益相關的人你在乎他私生活做啥?

 

不是很能理解那些覺得被名人騙了所以今後不再支持對方作品的行為情緒。對我來說,私德與才華 ( 或者說能力也行 ) 是完全不相干的兩件事,當我欣賞一個人的作品,我喜歡的是其所帶來的創作力,對方是個怎樣的人,我一點都不感興趣,偶爾窺看一下作者神秘的面紗底下擺些甚麼,很有趣,但那不會是我持續關注的重點。

 

我喜歡他們所創造出來的作品,對於創作者本身,反倒沒有太大的熱情 ( 可能只有演員除外,因為他們的作品往往就是他們本身 ),歌手也好作家漫畫家也好導演也好,作者名字對我而言代表的是作品,是那些讓我一看再看、又哭又笑、感動不已的電影、書籍或歌曲,很多時候,我是只知道電影 / 書籍名字而忘記作者的我知道這很不應該啦

 

不過讓我感到可笑的是有人痛罵:創作是發自於內心!如果這理論是真的,那你之前所喜愛的創作不就是經由你現在所感到噁心的內心發展出來的嗎?那不是自打嘴巴嗎?

 

網友說,你太讓我失望了,然後再加一句,虧我那麼相信 / 支持你!我很好奇,究竟是相信甚麼呢?

 

我不會因為『相信』一個作家的人品而去買他的書,也不會因為我一直『支持』他而覺得他要堅守貞操作個聖賢 ( 我寧可他更努力創作大量的作品讓我解渴 ),就算他出了包,以我這麼自私的支持者的立場看來,只擔心會不會影響到他後續的創作而已也太冷酷了

 

那些覺得信任被背叛的人,也許或多或少加入了點情感投射吧。

 

我認為身為一個創作者,唯一不該做的是拿其他人的作品來充當自己的發表,因為抄襲是創作上的犯罪、專業操守上的失格,這直接欺騙的就是讀者。身為一個人,你對自己身邊親愛的人交代的過去就好,因為除非造成社會犯罪否則對陌生的我們也是不痛不癢。

 

人總是會有瑕疵的,就算是名人也一樣。

 

私德歸私德,才華歸才華,兩件事別混在一起,會比較快樂。

 

 

 

後記:

其實我覺得整件事最受傷的絕不是某小姐 ( 因為她不是被逼的 ),而是才完婚不久就要面對這種難堪事的先生及兩家家人,有些時候,輿論真的會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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