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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我覺得寫日記文是一件充數的事情,但其實寫日記文的梗反而需要比較多,友人表示喜歡看我的日記系列,請問喜歡的點到底在哪裡我真是百思不解,我反而是希望盡量降低寫日記文的次數,多寫一些有主題的正文。

 

試著把身邊發生的事情寫成小故事博大家一樂,其實也不是那麼容易,因為自己看自己的文章總是不客觀的,特別是故事,因為故事刊出之前自己已經修改過無數次,怎樣都比不上讀者第一手看到的新鮮感,所以總是會一直納悶:這真的好看嗎?真的會有人覺得有趣嗎?我怎麼看都好像很一般...

 

有些故事漸漸在腦海中成形,具體呈現則需要更大的心力時間,最近工作繁忙,大主管表示可能七八月會幫我升遷,十月十一月有家族旅遊要安排,也就是公事家事要同時兩頭燒到年底,哀怨沒時間運動減肥居然還被家娘人說是找藉口 ( 噴淚 ),儘管如此依舊不打算在家裡寫文,寧可每天早點到公司也想保有一個自己的區塊。

 

有些人的性格討人喜歡、令人喜歡與之相處,描寫起來卻很可能平凡無奇並不突出,而能令人喜歡或印象深刻的腳色,如果走到現實生活來卻可能是令人覺得格格不入不好相處的對象,比如黃蓉如此聰明絕頂可愛嬌俏但走到現實來我可能會覺得她公主病很難搞之類的。

 

可是沒有一部作品所有的腳色都是討喜的,有時候討厭的腳色反映了我們內心的某個部分,一部作品中的腳色有喜歡的有討厭的,才能奏起生動的交響曲,就像我們的人生裡不會全都是善人或婊子,有好有壞,才能彼此相映。

 

看過的作品那麼多 ( 至少不算少 ),碰到能讓我激起 " 很喜歡 " 的感覺的腳色沒有那麼多,但碰到時就非常的珍惜,甚至有把腳色當作知己的感覺。討人厭的腳色總是選擇看過就忘,就如生活中遇到的賤人一樣遇過就忘,而很突出很特別談不上喜惡的腳色,就像偶爾會遇上的奇人,雖不會靠近但也很令人玩味。

 

這其實是很有趣的,地球上有那麼多的人,書裡也有那麼多不同的腳色 ( 不論主角配角 ),我們無法在真實生活裡認識那麼多的人,卻可以在書的世界裡看盡許多我們一輩子也遇不上的人物,知道原來也會有那樣這樣性格的人。

 

大概就是這樣所以我在現實生活裡碰到許多奇怪的人事物時,反而沒有感覺才能表現得很淡定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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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我是文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